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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之成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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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會於民國五十九年元月三十日奉內政部核准正式成立,為全國性人民團體。當時由一百多位導遊先進,為結合同業感情,共同研究導遊學識與技能,在政府機關輔導之下,協力組成。三十多年來,由全體會員合作,努力配合觀光事業蓬勃發展,使協會功能日益茁壯,會員最多時近一千三百名,而成為觀光旅遊界舉足輕重之人民團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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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之性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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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使全體會員,共同砥礪品德,增進學識修養,配合國家政策,發展觀光事業
得全國性人民團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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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之宗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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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會以促進同業合作,砥礪同業品德增進同業知識技術,提高服務修養,謀求同業福利,以配合國家政策,發展觀光事業為宗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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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任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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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研究觀光學術,推展導遊業務。
二、遵行政府法令,維護國家榮譽。
三、蒐集、編譯,並刊行有關觀光事業之圖書、刊物。
四、改善導遊風氣,提升職業地位。
五、促進會員就業,調配人力供需。
六、合於本會宗旨或其他法律規定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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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組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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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會員 |
導遊人員應經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測驗及訓練合格,
得結業證書,贊同本會宗旨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,得為本會會員。 |
(二)理、監事會
由會員大會選出理事、監事,組成理監事會,進而選出常理、監事
組成常務理、監事會,最後選出理事長,依據 本會決策綜理協會會務。 |
| (三)各種委員會 |
推舉具有專業才華之熱心會員組成編輯、法制、公關、教育、福利
康樂、財務等委員會,協助協會推廣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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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各種委員會組織簡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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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編輯委員會 組織簡則
二、教育委員會 組織簡則
三、福利委員會 組織簡則
四、康樂委員會 組織簡則
五、法制委員會 組織簡則
六、財務委員會 組織簡則
七、公關委員會 組織簡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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