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課須知

一、 訓練報到當天申請退費或未報到者,依規定不予退費。

二、報到前七日本會將寄發報到須知,請攜帶須知辦理報到。

三、開課前三日簡訊通知,線上填妥「新型冠狀(NCP)病毒防治防護」旅遊史暨自主健康聲明書。

四、報到程序

(一)核對學號(請攜帶通知單)。
(二)繳交資格證件(報名已檢附者,開訓當日免繳):
1、初訓者,請檢附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(不限當年度)。
2、複訓者,免繳。
(三)領取學員識別證。
(四)報到完成,請依學號入座。

五、訓練時間

日間班:週一至週五9:00~16:50  週六、日不上課
夜間班:週一至週五18:30~22:00  週六、日9:00~16:50

六、注意事項

(一)請優先閱讀學員須知,瞭解有關上課及缺課等之規定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(二)報到時領取學員識別證後,即進入教室按學號就座,以維持秩序。
(三)訓練期間依規定繳交結業證書規費$500元。
(四)如訓練期間要申請執業證者,請另行備妥執業證規費$200元。

七、上課及教室規則

(一)課程進行期間,請全程佩戴學員識別證。
(二)聞上課鈴聲,立即按學號就座,不得互換座位,不得遲到早退。
(三)上課時應將行動電話關機,請勿離席接聽電話,以免影響上課品質。
(四)講師到達或離去時,請以鼓掌表示歡迎;課堂中需發問時請先舉手,講座同意時起立發問。
(五)非經授課老師同意,學員不得錄影、錄音,注重個人智慧財產權。
(六)現場供應茶水,為響應環保,請自行攜帶杯子。
(七)教學區不得吸煙、教室內不得飲食。
(八)維護教室及其設備之清潔與完整。
(九)場地空調冷氣,請自備外套禦寒。
(十)請愛護公物,如有污損須照價賠償。
 (十一)請勿穿著背心、汗衫、拖鞋、短褲上課。

八、出缺席考勤規定

(一)導遊人員職前訓練節次為98節,每節為50分鐘。
(二)訓練期間,其缺課節數逾訓練節次十分之一即予退訓,所繳費用不予退還。
(三)每節課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者,以缺課1節論計。
(四)凡點名未到者,一律登記缺課。
(五)缺課者必須填寫缺課原因單。
(六)因傷病事故,不能上課,須先以電話向輔導員報備,於事後補填缺課原因單。
(七)學員每日出缺勤狀況於隔日張貼公佈欄,如有錯誤應立即向輔導員反映並更正。

九、結業口試測驗規則說明

(一)結業口試測驗除景點題外並包括旅遊安全常識,及格成績為七十分,滿分一百分。
(二)口試題庫於報到當天公告張貼,並依學員語別進行編組(每組約40人)。
(三)口試2天前先由學員抽籤決定口試的日期與順序。
(四)依抽籤順序學員於口試前10分鐘抽選題目,口試時間每人約10分鐘。
(五)依照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11條規定,測驗成績以100分為滿分,70分為及格,測驗成績不及格者,應於7日內補行測驗一次;經補行測驗仍不及格者,不得結業。
(六)因產假、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,經核准延期測驗者,應於一年內申請測驗。
(七)補行測驗所產生之口試委員費用,由考生自行負擔。
(八)測驗當日不得缺課。

十、退費、退訓、調期作業規定

(一)學員報名繳費後至開訓前7天提出退費申請者,得申退訓練費用7成(須檢附1、申請書2、觀光局掣發之收據3、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帳戶號碼),於該期請款時送機關,經查核彙整,於各期次結訓後2個月內,將費用匯入申請人帳戶內。
(二)未於期限內申請及開訓當天未報到者,除有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9條第2項事由外,不予退費。
(三)各期訓練報名完成後,本會即將受訓學員名冊函送至交通部觀光局審核,學員不得請求調期。
(四)依據「導遊人員管理規則」第12條規定,受訓人員在職前訓練期間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予退訓;其已繳納之訓練費用,不得申請退還:
1、缺課節數逾十分之一者。
2、受訓期間對講座、輔導員或其他辦理訓練人員施以強暴脅迫者。
3、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訓練者。
4、報名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係偽造或變造者。
5、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倫理規範,情節重大者。
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,經退訓後二年內不得參加訓練。
(五) 訓練期間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然災害,是否上課,將依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按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之規定辦理;所停課程須延後完成,請學員務必預留延長受訓之時間 (於訓練期間補課或延後 3 至 5 天結訓),屆時不得要求調他期補課或退費;另若因防疫措施需停課調整上課日期時,亦請學員配合辦理。 

十一、安全

(一)訓練期間將為學員投保意外責任險及醫療險。
(二)如有意外事故,應迅速報告輔導員,協助解決。
(三)如遇空襲或地震應保持鎮定遵守秩序,依指示逕向指定位置避難。

十二、訓練期間食宿

由學員自理,用膳請至附近之餐飲店,住宿資訊請至https://admin.taiwan.net.tw/BusinessInfo/TourismIndustry/Lusuye參考各地合法旅館及民宿查詢自行訂房。

十三、訓練場地停車

各場地均未提供停車位,請提前到達自行覓妥附近停車位。

十四、學員防疫注意事項

1、一般注意事項

(1)新型冠狀病毒會藉由飛沫與接觸傳染,因此「肥皂勤洗手、全程戴口罩」。
(2)少去傳統市場、醫院等人多場所。
(3)避免接觸野生動物、禽鳥等。
(4)出現發燒、呼吸道感染症狀時,主動配戴口罩並迅速就診。
(5)若身體有不適出現疑似症狀時,應主動撥打1922防疫專線並依指示就醫,以維護個人健康。
(6)本次訓練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辦理。

2、教室注意事項

(1)教室內會打開門窗,使空間空氣流通。
(2)進入教室前請接受體溫測量,若超過38゜C,迅速就醫。
(3)進入教室前請用酒精搓揉雙手20秒。
(4)進入教室請主動配戴口罩。
(5)注意衣著保暖,避免著涼感冒。
(6)下課時走出教室多活動。
(7)逢人不握手僅作揖。

3、戶外課程注意事項

(1)上遊覽車前請接受體溫測量,若超過38゜C,迅速就醫,不得上車。
(2)上遊覽車前請用酒精搓揉雙手。
(3)遊覽車內全程需配戴口罩。

十五、防疫相關

(一)本訓練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範,維持全程佩戴口罩、採實聯制、保持社交距離及人流管制等防疫規定,後續將視疫情發展,配合該中心各項防疫指引,執行本訓練。有關最新防疫措施,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: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List/4x3Ks7o9L_pvqjGI6c5N1Q
(二)訓練期間防疫措施:

1、開訓報到請配合線上填寫健康調查表。
2、為落實防疫,每日到課時需量測體溫及手噴酒精(如學員體溫達攝氏37.5度以上,將由工作人員評估狀況,必要時請學員儘速就醫或返家自主管理)。
3、訓練期間工作人員、參訓學員應全程配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離、加強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保持個人衛生習慣。
4、訓練場所避免飲食(飲用完水時應儘速戴上口罩)。
5、休息分散用餐時避免交談。
6、學員如因配合衛生、教育單位防疫相關規定,需採取防疫介入措施(如隔離治療/居家隔離/居家檢疫/健康追蹤/自主健康管理等),可協助調整至其他期別參訓;若為當年度最後一期無法至其他期別參訓者,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退費規定辦理。
7、 訓練期間如因配合衛生、教育單位防疫相關規定,所停課程須延後完成,請學員務必預留延長受訓之時間,延後結訓。
8、以上之規定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做滾動式修正,於開訓前由承辦單位通知為主【通知內容將報交通部觀光局同意後通知】。